河北省教育厅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作者:设计开发系  时间:2011-01-04  点击数:

河北省教育厅

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

(征求意见)

河北省教育厅高等教育处

二○一○年十二月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国家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教育部关于推进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和《河北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精神,进一步深化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全面加强校企合作,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提出如下意见。

一、更新教育观念,树立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新理念

1.以理念更新为先导,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主动适应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以理念更新为先导,以提高质量为中心,以体制机制创新为重点,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强化办学特色,增强服务能力,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培养生产、建设、管理、服务一线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要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德育为先、能力为重、全面发展,树立人人成才观,树立终身学习观;要顺应高等职业教育改革发展趋势,结合我省实际,强化合作办学共同育人,健全保障体系,提升合作发展水平;各校领导要做更新理念的表率,努力成为具有先进教育思想和独特教育风格的教育家,要带动广大教师全身心地投入到学校改革与建设中,推动学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不断走向深入,逐步形成各自的办学风格和学校文化;各校要敢于冲破传统观念和体制机制的束缚,解放思想,开放办学,学习和吸纳先进教育理念,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凝聚共识,形成合力,营造学校和社会校共同参与高职教育改革与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坚持科学发展,明确高等职业教育改革与发展新目标

2.用科学发展观指导现代高等职业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全国高职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明确改革与发展新目标,大力推进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就业、合作发展,不断增强办学活力和社会服务能力,努力建设具有时代特征、特色鲜明的国际化、高水平的现代高等职业教育。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科学发展,牢牢把握发展主题,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要求,统筹学校工作,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推动高等职业教育的内涵发展和特色发展,促进事业的全面进步。

三、优化发展环境,促进河北高等职业教育做优做强

3.营造政策舆论环境。制定并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和制度,形成有利于高等职业教育发展的政策合力。充分发挥区域规划、资源配置等统筹作用,采取地方税收优惠、企业办学成本列支、安全责任分担等政策措施,调动全社会特别是企业参与办学的积极性,优化学校发展环境。利用社会舆论,大力宣传高技能人才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与贡献,提高高技能人才的社会地位,营造政府主导、行业指导、企业主动参与、学生和用人单位高度认可的社会氛围,增强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活力和社会吸引力。

4.做优做强特色院校。要将高等职业教育纳入经济社会和产业发展规划,促进院校主动适应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推动高等职业教育可持续发展。努力建设一批国际知名、有特色、高水平高等职业技术院校;着力加强国家示范院校、国家骨干院校和省示范院校建设,形成以国家示范高职院校为引领,国家骨干高职院校为带动,省级示范高职院校为支撑的全省高职院校共同发展的格局,到2015年,建设国家示范、骨干院校8所,省示范院校10所;大力支持各类学校结合自身实际,强化特色发展,以点带面,做优做强,整体提升我省高等职业教育办学实力和水平,加快推进建设高等教育强省的进程。

5.优化专业结构。根据我省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的新形势,不断调整和优化专业结构,优先发展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急需的,与我省主导产业紧密结合的应用型专业;大力扶持环首都经济圈、沿海地区开发建设相关产业领域的专业;积极拓展新能源、新材料等战略性新兴产业相关专业;建立专业设置动态调控机制,加快改造提升传统专业,调整市场需求过剩专业,逐步建立适应人才市场需要,优势突出、特色鲜明、布局合理、结构优化的高等职业教育专业体系。重点扶持国家级重点专业建设,加强省级重点专业和优势特色专业群建设,着力抓好校级重点专业和专业群建设,形成国家、省、校三级重点专业建设体系,全面提高专业建设的整体水平。

建立专业信息公开的管理机制,依托国家专业设置预测系统,搭建河北省高等职业教育专业设置工作平台,分年度统计全省专业分布情况,发布各专业人才培养规模、变化趋势和供求状况。

四、创新体制机制,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办学

6.创新办学体制。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主体多元、形式多样的办学体制,积极探索地方政府与行业(企业)共建高等职业教育的办学新模式,探索高等职业教育办学联盟等合作组织。要发挥各方优势,整合办学资源,探索建立高等职业院校董事会、理事会、联席会等多种形式的决策议事制度。制定相关政策和措施,鼓励和支持企业积极参与,形成人才共育、过程共管、成果共享、责任共担的长效合作机制。

7、推进管理运行机制建设。要按教育规律办学,建设现代高等职业院校制度和管理模式,加强学校章程建设,依照规章制度实施管理。创新校企合作方式,建立学校和企业之间稳定的组织联系机制,形成多方参与、多方共建、多方评价的管理机制。创新学生生产性实训津贴制度,纳入生产或办学成本。切实实施学分制和弹性学制,完善学分制管理,推行生产性教学项目转换学分制度。建立合作教育管理平台,提高教学管理服务功能。

五、改革培养模式,提高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8.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的理念,围绕“培养什么样的人、怎样培养人”这一根本问题,努力探索人才培养新途径,提高德育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人才培养全过程,以职业道德、职业精神和职业能力培养为基本目标,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科技素质,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

9.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牢固确立人才培养在高校工作中的中心地位,坚持校企合作育人,创新工学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深入广泛调研,分析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明晰培养目标和培养规格。要建立高校与科研院所、行业企业、高新区等联合培养机制,企业参与人才培养的全过程,校企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担负人才培养任务。要探索建立校际合作育人机制,资源共享、教师互聘、课程互选和学分互认。要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为根本任务,以适应社会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为目标,以培养应用能力为主线,构建学生的知识、能力和素质结构,按照企业对人才的要求组织教学和岗位培训,体现职业性、应用性和实践性。

10.深化课程体系改革。校企合作构建与实施基于生产项目的“做中学”课程体系,形成系统化课程,优化人才培养过程,保证人才培养质量。按照职业岗位对知识、技能、职业素养的要求,校企共同开发优质专业课程,完善课程标准建设。实行双证书制度,选取与行业企业生产、管理相一致的教学内容,将最新职业资格标准与企业新技术、新工艺融入教学,实现课程标准与职业资格标准的有机衔接,校企合作开发工学结合特色教材及讲义。采取任务驱动、项目导向等学做一体的教学模式,积极推进教学方法和教学手段改革,实施项目教学、现场教学多种互动式教学方法。积极试行多学期、分段式等灵活多样的教学组织形式,促进学生知识、技能、职业素养协调发展。加强精品课程和精品教材建设,继续建设一批高水平精品课程,全面提课程建设整体水平。

11.引企入校,厂内设校。积极探索校企“双主体”合作教育培养的新途径;大力推行“校中厂”、“厂中校”。系统设计、实施生产性实训和顶岗实习,强化学生实习组织管理。根据学生职业能力培养的要求,整合校企资源,为学生校内实训提供真实的岗位训练、职场氛围和企业文化。将课堂建到企业车间、田间地头等生产一线,建成集教学、培训、职业技能鉴定、技术服务四位一体的区域共享型生产性实训基地。要充分利用国家、地方和社会资金,依托行业企业,建设一批高水平的生产性实训基地,提高实训基地建设水平,确保实习的教学效果,确保学生的生产安全。

12.加强专业教学资源库建设。选择与国家、河北省产业规划及经济社会发展联系紧密、布点量大的专业,按照校企联合、共建共享、边建边用的原则,建设共享型专业教学资源库,实现优质资源共享,满足专业共性需求。依据企业人才需求确定建设专业人才培养目标,系统设计专业课程体系。以企业技术应用为重点,建设涵盖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的数字化专业教学资源。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实现10万人同时在线、每日100万人次的访问量规模,为高等职业院校师生、企业和社会学习者提供资源检索、信息查询、资料下载、教学指导、学习咨询、就业支持、人员培训等服务。要积极申报国家级教学资源库项目,建设一批国家、省和校级教学资源库。

13完善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体系。构建多元立体评价体系,科学合理设计人才培养质量评价指标权重,将企业参与度、毕业生就业率、就业质量、企业满意度、创业成效等作为衡量人才培养质量的重要指标。以能力评价、知识评价与素质评价相结合的综合评价观为指导,改革学生学业考核与评价办法。吸收行业和企业参与质量评价,形成由政府、企业、学校等各方面参与的社会评价机制。开发人才培养质量的网络化信息管理平台,完善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工作评估制度。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人才培养质量年度报告发布制度和教学工作基本状态数据公示制度。

六、改革建设机制,打造素质优良的“双师型”教师队伍

14改革教师评聘办法。根据高等职业教育的特点,完善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条件,将教师参与企业技术应用、新产品开发、社会服务等作为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的重要指标。继续实行国家示范(骨干)院校、省示范院校专业技术职务评聘政策倾斜。建立和完善企业高素质技术人员引进机制,畅通学校和企业的人才引进和交流渠道。

15.健全教师培训制度。要健全教师“双师”素质培训制度、专业带头人和骨干教师的选拔制度、青年教师教学业务能力与专业技能的培养制度、兼职教师职业教育学和教学方法培训制度、专业教师定期实习制度、骨干教师到国(境)外培训制度等,提高专业教学水平和实践能力,提升双师素质。加强校际交流,强化挂职锻炼,加强出国培训,拓宽教师国际视野。“十二五”期间,年均安排500人参加国家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年均安排2000人参加河北省组织的双师素质培训。

16.强化教学团队建设。加大双师结构教学团队建设的力度,健全专业带头人培养制度,优化教师结构。支持聘任具有行业影响力的专家作为专业带头人,支持聘任企业专业人才和能工巧匠作为兼职教师,努力建设教育观念新、改革意识强、业务水平高、专兼结合的“双师型”教学团队。到2015年,全省高职院校具有双师素质专业教师比例达到8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90%以上,省级示范院校达到85%以上;兼职教师承担的专业课学时比例达到30%,其中国家示范(骨干)院校达到50%,省级示范院校达到40%,依托国家教学名师、行业知名专家建立名师工作室,发挥名师和行业专家在新教师培养、技术创新和技术服务中的作用。

七、改革管理方式,推进高等职业教育信息化建设

17.提高信息化建设水平。要把教育信息化建设纳入学校发展规划,加大专项投入,加快教育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数字化校园建设,搭建校企信息化交流平台,实现企业生产过程等信息与学校教学的实时交互。加强优质教育资源开发与应用,实现专业教学资源库、精品课程等优质教育资源的集成共享,提高学校教学、管理、服务、技术应用和文化建设的信息化水平。

八、改革招生制度,探索多样化选拔机制

18.推进多样化招生制度改革。按照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培养的要求,完善“知识+技能”的考核办法,总结推广国家示范高等职业院校单独招生改革试点经验。逐步开展根据学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和职业倾向测试结果,综合评价录取新生的招生改革试点。按照国家要求积极开展具有高中学历的复转军人免费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单独招生试点。扩大农林水地矿油等艰苦专业对口单独招生规模。支持国家示范(骨干)高等职业院校与合作企业,以委托培养、定向培养等方式,面向企业员工、共同开展成人专科学历教育单独招生改革试点。

九、增强服务能力,满足社会多样化发展需要

19搭建产学研服务平台校企合作建立技术应用中心、产学研结合基地,完善教师服务社会的制度与政策,完善专业教师密切联系企业的制度,引导和激励教师主动为企业和社会服务。围绕河北省十大主导产业,拓展社会服务功能。推行“科教结合、产学一体”社会服务模式,面向行业企业开展技术服务。加大技术研发的力度,增加技术服务收入,省级以上示范(骨干)院校年均技术服务收入不低于200万元。面向新农村建设,提供农业技术推广、农村新型合作组织建设等服务。面向社会开展高技能和新技术培训,支持企业在岗人员技能更新。

20.搭建继续教育服务平台。依托院校资源,围绕河北省十大主导产业,建设10个左右高技能人才培训(培养)基地,建设2个左右继续教育示范基地。加大对技能人才在岗培训和继续教育力度,开展多种形式的继续教育,面向新农村青年劳动力转移、复转军人以及广大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和企业职工,主动开展以提升就业技能和文化水平为重点的继续教育,完成继续教育培训人次与全日制在校生人数相当,促使高等职业院校成为河北省继续教育、文化传播的中心。

十、加强国际合作,推进高等职业教育国际化进程

21.提升国际化水平。将国际化发展纳入“十二五”发展规划,选拔优秀教师出国培训、学习,到海外教学基地挂职锻炼,建立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出国培训学习制度。围绕河北省产业发展,服务企业“走出去”发展战略,积极探索国际化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建设,将国际化产品标准、服务标准、人才质量标准等融入教学内容,培养具有国际竞争力的高素质技能型专门人才。积极推进院校与国际知名学校的交流与合作,鼓励国家示范(骨干)院校、省示范院校开展海外合作办学,吸引国际留学生来华学习,通过课程和学分互认、师生交流、教师培养等途径,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十一、加大财政投入,保障高等职业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22、建立经费投入保障制度。各级政府要加大财政投入,逐步实行高等职业院校依据生均经费基本标准拨款制度。各院校要建立健全学生实习实训经费保障制度,建立顶岗实习工伤和意外伤害保险、兼职教师课时费、实训耗损等经费补贴制度,确保实践教学质量。

23加大专项资金投入力度。要加大对高等职业教育实训基地、师资队伍、教学资源库建设等财政专项资金的投入,发挥专项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提高使用效益,改善办学条件,增强办学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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