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师资培训制度(修订)
为加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师资队伍 建设,提升教师外语水平、跨文化交流能力及学校师资队 伍国际化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培训形式与内容
培训采取校内培训、海外培训两种形式,培训内容包括 英语听说读写技能、跨文化交流能力、专业课程全英文授课 能力等。
二、培训办法
( 一 ) 校 内 培 训
1.培训对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二级院在职专任教 师、项目管理人员。
2.授课师资:学校聘请的外籍教师、国外合作学校选派 的教师。
3.培训内容:英语听说读写技能及跨文化交流能力、专 业课程授课技巧与项目管理经验。
4.培训方式:线上线下相结合。
5.报名与考核:国际交流合作中心定期发布培训通知。 符合培训条件的在职教职员工均可报名。培训结束时由学校 对参训教师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颁发培训合格证书。
6、培训经费:培训费用由学校负担。
( 二 ) 海 外 培 训
1.培训对象: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所在二级院及其它相关 部门承担项目课程的教师。
2.培训地点:中外合作办学项目外方合作院校。
3.培训内容:专业课程授课技巧及全英文授课能力提升。
4.培训费用:培训费用由学校负担。
三、培训结果管理
1.参加海外培训的教师回校后须承担1门以上主干课程 的全英文授课任务。
2.参加海外培训的教师培训结束后1个月内,须在部门 内举办1次以上专题讲座,分享交流学习体验。
3.中外合作办学项目承办二级院建立教职工培训档案。 教职工培训考核结果将作为教职工年终考核的参考条件。
四、附则
1.本制度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原《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中 外合作办学项目国际化师资培训制度》(冀旅院字〔2023〕 38号文件)即行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