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时间:2025-12-19 18:43:42  点击数:

           文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为了提高教学质量,做好文旅学院教学督导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更好保障教学工作运行,便于把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不断提高教育与教学管理水平,依据《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日常教学检查制度》,制定文旅学院教学督导工作制度:

一、组织机构

(一)文旅学院成立二级督导组织,负责本部门的督导工作。

(二)文旅学院教学督导组设组长2人,副组长2人,教学督导

工作人员李海梅、杨宁等10人。院级督导员聘请院内具有丰富的教学或教学管理经验深厚的,熟悉高职教学规律,思想政治素质好、身体健康、办事公正的老师担任。教学督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长:田莹  何艳成

副组长:冯永红李振兴

组员:李海梅、杨宁、李国福、杜辉、丁志伟、孙婧、李一卉、闫利娜、张晓、白昀松

二、 工作职能
      教学督导工作的职能是对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在校学生的学习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进行调查、反馈、督促、评价及指导负责制订文旅学院督导工作计划,负责安排固定工作人员每天进行教学巡查,负责反馈学校教师发展中心布置的督导相关工作,主要包括:教学日常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听课、指导和帮助教师提高教育和教学水平、负责期初、期中、期末教学文件检查和验收等工作,及时发现教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总结,提供改革的建议和方案,反馈督导工作情况为学院领导及有关部门提供决策咨询。

三、工作方式
    教学督导工作通过期初、期中教学检查,随机听课、考察教学过程、查阅教学文件、参与教学检查、召开座谈会、专题调研等方式进行。

四、工作任务
    1.听课评课,重点帮助青年教师提高授课质量。
    2.开展各专业开设课程的建设质量、任课教师的教学质量、教学过程的管理质量的评估考核。并有针对性地开展指导活动。
    3.对教学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反映较集中的问题进行专项调研提供解决思路。
    4.协助人事、教务部门开展师资队伍建设工作,抓好教师培训与上岗考核和专业带头人、骨干教师的选拔与评价。
    5.对学院教学管理制度、教学计划、教学文件的执行情况进行调研,对学院的教学改革、教学管理提供建议。
    6.完成学校教学管理部门对教学过程及教学质量的检查、监控任务并及时反馈。

7.文旅学院二级教学督导组织在日常教学检查活动中发现的学生旷课、课上玩手机等一般问题由检查人员依据学校学生手册对学生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等处罚,对发现的问题依照管理权限进行临机处置发现教学事故时及时报教育教学督导处,参与相关处理工作。

8.督促、指导各专业开展专业及课程诊改、旅游管理专业群双高建设等建设。

 9.按学期和教学年度对本部日常教学检查工作开展工作评价,及时撰写系部层面的日常教学检查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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