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校园门禁系统管理办法
时间:2025-12-24 14:22:38 点击数: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校园门禁系统管理办法(试行)
为规范校园门禁系统运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所指校园门禁系统,是指部署于校园各出入口,通过采集、比对人员面部信息实现身份核验与进出权限管理的智能化安防系统。适用于所有通过人脸识别系统进出校园的人员,包括本校教职工、在校学生及流动人员(包括校内务工、经营等非在编人员)。
第一章 管理职责分工
第一条校园门禁系统由学校安全工作处负责日常运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
1.安排专人负责门禁软硬件系统日常运行管理,加强安全巡逻和检查,发挥校园门禁系统人员出入识别管理功能;
2.负责核实学校教职工、流动人员和学生身份信息的真实性与准确性,开展人员信息采集、录入、更新及权限配置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处理日常教职工、学生或流动人员在使用门禁系统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如无法识别、权限异常、信息错误等。
第二条网络安全与信息化中心作为门禁系统技术支持部门,主要职责包括:
1.负责门禁系统日常运行中技术支持,包括软件升级、数据库维护及技术故障排查,保障系统服务器、网络设备等硬件设施的正常运行;
2.负责门禁系统信息安全工作,开展系统安全检查与风险评估,防范信息泄露等安全隐患,做好系统信息安全防护工作;
3.安排专人负责配合安全工作处完成教职工、学生或流动人员人脸信息的采集、录入、更新及毕业注销等工作;
第三条其他部门主要职责
1.教务处负责新入职教职工的工号、新入学新生的学号编制与审核工作,向安全工作处提供新入职教职工工号、新生学号等相关信息;
2.各二级院(系)负责学生的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工作,并及时报送给安全工作处录入系统,同时督促学生完成人脸数据验证;
3.后勤处、安全工作处等涉及流动人员管理的部门,负责向安全工作处提供本部门下属流动人员(非编人员)信息,并督促完成人脸数据验证;
4.各部门加强对本部门师生的门禁使用规范宣传教育,引导其自觉遵守本办法相关规定;
第二章 人员分类及权限管理
第四条教职工权限管理:
1.安全工作处负责为新入职教职工配置门禁权限;
2.教职工离职、调动时,组织人事处需及时告知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负责注销或调整门禁权限;
第五条学生权限管理:
1.新生入学后,在完成学号编制及人脸识别信息采集后,由安全工作处根据教务处提供的信息配置门禁权限;
2.每年毕业生离校后,各二级学院提供毕业生信息,安全保卫处负责注销毕业生门禁权限;
3.学生休学、退学等情况,学生处需及时报备安全工作处,安全工作处调整其门禁权限;
第六条流动人员权限管理:
1.施工单位、合作单位、食堂、安保和消防等长期在校流动人员(非编人员),需由对接的校内部门统一报备,提供相关人员名单、身份证信息及工作证明,经安全工作处审核后,采集面部信息并配置临时门禁权限,权限有效期根据合作期限设定(最长不超过6个月),期满后需重新申请;
2.流动人员离开校园后(或权限期满),安全工作处应及时注销其门禁权限;
第三章 附则
第七条本办法由学校安全工作处、网信中心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