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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海外访学研修批准工作流程细则

发布者:国际交流合作中心  时间:2021-04-29 20:15:17  浏览: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教师海外访学研修批准工作流程

一、个人申请

教师根据国外访学研修项目具体要求提出个人申请,填写《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海外访学研修申请表》。主要明确:个人具备访学研修的基本条件;教师所在部门意见(非教学部门人员除部门领导签字外,还需部门主管校长签字同意)。

二、学校环节资格初审

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初审,核对申请者的基本信息客观真实且符合项目要求;确定申请者是否初步具备申请条件;签署初步审核意见。

三、学校层面资格评审(终审)

由国际交流合作中心牵头组织,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组成“教师海外访学研修项目资格评审组”。评审组成员包括但不限于教学副校长、科研处负责人、教师发展中心负责人、国际交流合作中心负责人、相关二级院(系)负责人、学科(专业)带头人等。评审组审核材料,听取相关项目候选教师答辩,最终确定推荐人选。

四、学校批准

根据工作程序和权限履行签字盖章手续,向上一级推荐。

附件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教师海外访学研修申请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