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学督导处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队伍建设管理办法

为切实加强我院师资队伍建设,建立一支具有扎实理论基础和较强专业实践能力的双师素质教师团队,确保教育教学质量,现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认定范围

具有讲师(或以上)职称的教师均可申请认定。

二、基本条件

双师素质教师是指具有讲师(或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结合专业课和专业基础课任教情况,能独立承担实践教学指导工作,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认定为双师素质教师:

(1)取得本专业某一项操作技能高级以上等级证书,或取得中级证书并有一年以上企业(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

(2)取得本专业行业执业资格证书、专业资格或专业技能考评员资格,并能胜任本专业实践教学工作;

(3)有两年以上(可累计)企业(或社会)一线实践工作经历,能全面指导学生实验、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

(4)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应用技术的研究开发,成果已被企业应用,效益良好;

(5)近五年主持或主要参与两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6)参加教育部组织的教师专业技能培训获得合格证书,能全面指导学生的专业实践、实训活动,并为企事业单位提供技术服务与培训工作。

2.不具备讲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但在企业或科研单位工作五年以上或取得中级及以上非教师系列专业技术职称,并在高校任教一年以上,能胜任本专业一门以上专业理论课程教学工作。

三、认定程序

1.个人申请。教发平台上填写《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认定表》(见附表,实行线上审批)并上传相关佐证资料。

2.系(二级学院)部初审。系(二级学院)部根据个人申报的材料,对照条件进行初审,各系(二级学院)部负责人线上审批。

3.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审批,双师素质评审小组(教务处、人事处及教学督导处组成)审批,并进行公示。

四、认定时间

双师素质教师资格的认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五、双师素质教师队伍管理

双师素质教师将实行动态管理,对已取得双师素质资格的教师每五年一复核,复核不合格的将被取消双师素质资格及待遇。复核条件:校内双师素质教师自取得双师资格之日起,五年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指导过一届学生实验、实习、实训等专业实践活动,获得良好效果;

2.主持或参与一项校内实践教学设备的设计安装工作,使用效果好;

3.具有企业(或社会)实践工作经历至少半年以上;

4.为企事业重大项目研发提供技术服务与社会培训工作。

六、双师素质教师待遇

对经考核评定获得双师素质教师资格者,可享受以下待遇:

(一)同等条件下,在职称评定、职称晋升、教学名师、优秀专业带头人及优秀骨干教师的评选等方面优先考虑。

(二)享受双师素质教师课时待遇。

七、有关说明

1.有关证书须在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2.校外应用技术研究成果、专业实践经历、参与企业科研、培训等,应提交法人单位开具的表明本人所完成工作的证明或相关证书佐证材料。

八、附则

1.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2.本办法由教学督导处(教师教学发展中心)负责解释。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21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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