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处
关于集中办理师生户口迁移工作要求

一、迁入办理程序

每年1015日前,派出所集中办理户籍迁入,逾期不予办理。请有此业务需要的师生规定的时间到安全工作处行政楼115室提交以下证件办理:

1.本人户口迁移证;

2.录取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

3.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4.小二寸照片两张。

5.教师需要提供学校签订的聘用合同。

业务联系电话:校内安全工作处2376858   冯营子所户籍:25550035

二、迁出办理程序

毕业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到安全工作处行政楼115室开据户口迁出证明信。本人持证明信到开发区政务大厅一楼户籍窗口办理。业务联系电话:25550035

学生户口迁入由安全工作处统一对接派出所进行集中办理,个人无需单独前往;户口迁出由学生本人到安全工作处开具证明,自行办理。新入职教师办理户口迁移自行办理。

 

安全工作处

20251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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