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作提示提醒
(2026年第9期)
学校各处(部、室)、二级学院:
近期,接市教育局通知,中央安全考核巡查组将于本月中旬来承开展安全隐患督导检查和复查,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各项安全工作,现就有关工作提示如下:
一、深刻认识中央安全考核巡查工作的重要性。今年6月份,中央安全生产考核巡查组对我市开展了第二季度巡查考核工作,我校作为被检查单位之一,也接受了中央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发现的问题隐患也都按要求落实了整改。但是,在其他县区和社会单位发现了很多重大安全隐患,按照巡查考核要求,已经对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基层政府和企业开展了问责调查和行政处罚,需要引起各部门和二级学院的高度重视,发现问题第一时间解决,不能解决的要第一时间上报。
二、再次学习重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今年年初,安全工作处已经组织开展了重大安全事故判定标准的学习活动,为提示各单位进一步掌握关键指标,现就直接判定标准中与学校密切相关的条款进行学习,主要是(以下涉及其中任意一条,即可直接判定为重大安全事故隐患):1、 人员密集场所(教学楼、宿舍楼、食堂、图书馆、实训楼、浴室等,下同)的疏散走道、楼梯间、疏散门或安全出口设置影响疏散的栅栏、卷帘门;2、 人员密集场所采用金属夹芯板搭建且金属夹芯板芯材的燃烧性能等级低于A 级;3、学生宿舍、幼儿园儿童用房设置在地下室或半地下室,幼儿园儿童用房设置在四层及以上的;4、校内施工实施电焊、气焊、切割、使用喷灯等明火作业未办理动火审批手续,未落实现场安全监管的;5、电动自行车(含电池)入楼或私拉乱接电线、飞线充电的;6、实验室内违规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存放、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实验室设置在建筑的地下室或半地下室。
三、开展一次典型事故警示教育活动。各处室和二级学院要利用行政会议、主题班会等形式,组织开展典型事故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安全工作处本月提供《江西新余“12.4”特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和《河北隆化“4.8”国恩老年公寓重大火灾事故调查处理报告》,各单位要结合实际,从责任落实、制度建立、人员配备、隐患查改、教育培训、应急演练等方面开展自查自改,确保教训得到充分吸取,工作得到有效落实。
安全工作处
2026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