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1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院学生会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院学生会(以下简称院学生会)是在院团委的领导下建立的先进团员青年组织。
第二条 院学生会本着“协助学院、服务师生、团结同学”的宗旨,以学院“知行并举 德艺兼修”的精神为指导,以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提高学生干部队伍素质为目标,为更好地服务学院、服务广大在校团员青年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
第三条 院学生会的基本任务
(一) 依据党的教育方针,团的指导思想,围绕学院的中心工作,开展各类活动进行管理和自我管理,教育和自我教育。
(二) 发挥学生组织建设的载体作用,结合本院特色开展一系列有益于同学身心全面发展的活动,推进校风校纪、学风学纪的建设。
(三) 参与管理学院,作为学院直属学生组织,院学生会可以充分发挥与广大在校团员青年密切联系的优势,参与对学生的管理工作。
(四) 努力发挥共青团与学院的纽带作用,院学生会要将上级团组织的基本要求和指导方针在学生中宣传并加以贯彻执行。同时,院学生会作为团员青年的先锋队伍,有责任通过正当的渠道及时向学院反映学生中有代表性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五) 积极开展与各省、市、区高校院学生会等学生组织间的交流与合作,支持不同地区学生组织的正义事业。
第二章 委员
第四条 院学生会委员要在学习、工作和生活中起到表率作用,严格履行院学生会的委员义务,并努力做到:
(一) 要热爱祖国,热爱中国共产党,坚决保卫祖国领土完整,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 要严于律己,言行一致,自觉遵守国家法令法规、社会道德规范和校纪校规,处处以身作则,时时率先垂范;
(三) 要有认真负责的态度,善于倾听各种意见,不断改进工作方法,提高工作能力和效率;
(四) 要有“为广大同学服务”的强烈意识,密切团结广大同学,要有进取精神;不允许学生干部有任何脱离同学和凌驾于广大同学之上的行为。
(五) 学习态度认真,学期内应无不及格科目,如存在不及格科目,团委应学生实际情况做出相应处理,甚至退会。
(六) 严格遵守学院各项规章制度,无论何种原因受到纪律处分,应主动退会。
第五条 对于违反院学生会的各项规章制度者,视情况轻重,给予内部批评、警告及报请上级团组织批准给予撤职等处分。
第三章 会员
第六条 凡是取得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籍、承认本会章程、通过上级团组织考核、是共青团团员的学生均可成为本会会员。
(一) 政治思想素质
关心时事,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有坚定的政治方向,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有一定的政治理论水平。
(二) 学习成绩
学习目的明确,态度认真,勤奋刻苦,学期学习总成绩排名班级学生总数前20%,无挂科、无处分、无政治问题。
(三) 工作态度和工作作风
有较高的工作热情,能够积极主动地组织和参与各类教育、管理、服务等有关学生的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做事成熟稳重,善于思考。具有奉献精神和严谨的工作作风。
(四) 工作能力
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口头表达,书面书写,社会交际,以及创新实践能力,能够处理和应付突发事件。有团队精神,善于合作,敢于竞争;有奉献精神,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不计较个人得失,在同学中有较高威信。
(五) 道德素质
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道德文明修养,能自觉地制止违规行为,尊敬师长友爱同学,具备良好的精神风貌。
第七条 例会制度
例会是院学生会进行自我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会议可以及时地安排和总结工作,并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传达学院的工作安排和有关文件精神。
(一) 每学期第一周,召开院学生会会员工作会,通报院学生会上一年的工作情况,部署本学期工作计划,宣读工作要点,进行优秀部门及成员表彰,主席及各部部长作简短发言。各部门在学期初第一次例会中拟一份总体工作计划交信息中心存档。期末拟一份学期工作总结交信息中心存档。
(二) 院学生会每两周召开一次例会,部门例会时间由各部长拟定。特殊紧急情况由主席团商议后通知例会时间。要求院学生会成员准时参加,衣着整洁得体,由信息中心做好考勤工作和会议记录,以作奖惩的依据。不能参加会议的部长要事先向主席团请假,每次请假需注明请假时长,若请假时间超过3日需请示老师,经允许后方可。(会员应向所属部门部长请假,由部长向主席团请示,经允许后方可)
(三) 例会内容为:总结前期工作,交流工作经验及得失教训,商议下一周活动及工作安排。
(四) 例会要求规范、高效、简短、不搞形式化,充分调动成员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五) 例会或者会议参加者必须履行好的职责:
1.提前五分钟到会,不迟到、不早退。
2.请假必须得到批准,不得由他人代请。
3.按会议通知内容的要求,积极准备,会上踊跃发言,缩短会议时间,提高会议效率。
4.出席会议时,全体成员必须佩戴会牌,做好会议记录。
5.无故不到例会超过3次、迟到超过5次、学期内请假超过10次,应主动做退会处理。
第八条 院学生会会员享有的权力和义务
会员享有的权利
(一) 院学生会内享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二) 参加以院团委名义举办的活动;
(三) 对院学生会的工作有监督权、批评权和建议权。
会员应履行的义务:
(一) 遵守团的章程,执行团的决议,协助团的工作,接受团的监督,服从团的安排;
(二) 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保证完成院上级团组织安排的一切工作任务。
(三) 及时并定期向上级团组织反映和汇报各项工作、活动的动态情况,提供有关的资料。
(四) 有义务为团奉献、热心服务,可以针对各部门提出各项意见和建议。
第九条 内务制度
由本会配发统一标识的院学生会卡片(姓名、职务、部门)将卡片粘贴至床体铁框侧面(醒目位置)。每学期将会不定期进行检查,并拍摄照片进行记录。
第十条 成绩制度
每学期有挂科情况者,团委根据情况做出相应的处理。
第十一条 与系部制度
为加强对本会会员的行为规范及树立学生干部形象,将通过系部书记及辅导员老师反馈本会会员日常生活、学习状态,进行严格记录,在系部迟到、旷课等违反系部规定情况,除系部处分外同时也将进行院团委处分与系部形成双重管理,加强塑造学生干部良好形象。
另附:委员同时必须遵守会员的管理条例,为其树立良好的模范形象。
第四章 组织和职权
第十二条 院学生会的组织制度是民主集中制。
第十三条 院学生会的常设机构是由院团委与主席团共同制定。
第十四条 院学生会由院团委指导组建。
院学生会下设主席团,设主席一名,副主席若干名,负责统筹和分配上级团组织安排的各项任务;另设有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志愿服务中心和宣传中心。各设部长一名,副部长若干名,分别负责院学生会各项活动的策划与执行。院学生会各部门一般情况下须服从主席团的决议和安排,如有意见,可向上级团组织反映。院团委为最高决策机构,院学生会为最高执行机构。
第十五条 院学生会纳新方式由各系推荐或自主报名,参加院学生会面试。
第十六条 凡本会重大决策,均须由院学生会全体会员讨论通过。
第十七条 院学生会的任何会员、部门调整均必须由院学生会会员商议同意后进行,院学生会会员辞职必须向院团委书记及负责老师递交辞职报告,由院团委书记、负责老师和主席团共同商议后于院学生会例会公布。
第十八条 院学生会是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的一级学生组织,各系团总支副书记和各班团支书为本会的基层力量。
(一) 各系团总支是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的二级学生组织,在各系党总支和院学生会双重领导下,在本系团总支书记的指导下开展工作。
(二) 各系团总支基本任务
1.执行本会决定,组织部署工作。
2.协助团总支书记开展各项工作,负责把工作落实到实处。
3.处理协调团总支各部门之间的关系。
4.了解团员思想动态,处理团总支日常事务。
5.协助院学生会管理、监督系团总支各部门日常事务。
第十九条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院学生会职责
(一) 起草院学生会章程、工作条例、工作计划、工作报告及其它相关制度。
(二) 讨论和决定院学生会会员的增补和撤换,并报上级团组织审批后予以公布。
(三) 根据学院要求,开展各种文体活动以提高学生业余文化生活。
(四) 向上级团组织汇报院学生会工作开展情况,并改正不足。
(五) 领导和监督各系团总支工作,定期召开各系团总支副书记会议,向其通报并部署工作。
第二十条 各系团总支换届均应采取换届选举制度。
第五章 机构
第二十一条 机构及部门设置
主席的产生: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较强的组织领导能力,生活作风严谨。主席由院团委提名,经全体成员不记名投票决定,过半数赞成通过。
(一) 主持主席团工作,负责召集主席团会议、院学生会各职能部门负责人会议和各系团总支副书记会议;
(二) 负责向院团委汇报工作,接受院团委的工作指导,便于院团委和学校各部门的工作。
(三) 对外代表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院学生会。
副主席的产生:要求具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学习成绩优异,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和能力,生活作风正派。副主席由院团委提名,经全体会员无记名投票表决过半数赞成产生。院学生会副主席协助主席分管院学生会某方面工作。
部门设置:信息中心、技术中心、志愿服务中心和宣传中心。
(一) 信息中心
院学生会信息中心是院系两级团组织沟通的纽带。
负责管理院学生会的日常事务,及日常活动的策划和协调。
汇总各部门或同学上交的材料,并加以整理。
督促检查系部团总支、团支部组织生活开展情况;协助团委做“五四”评优工作和团总支平时考核工作;
协助团委加强各级学生干部队伍建设,做好干部选拔、考察、培养、管理、考核工作,并不断完善学年的干部考核制度。
积极稳妥地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团员和青年作党的发展对象。做好事前、事中、事后的帮助和监督。
熟悉掌握全院团组织的基本情况,了解基层团组织的活动、组织生活、团总支会员情况。
(二) 技术中心
院学生会技术中心负责学院下派的各项文体活动任务。为河北旅游职业学院举行文体活动时进行后台音响、灯光的控制及全院团员青年文化,体育等方面的活动以及学院设备的调试、维修、保养等。保障院系及各学生组织文体活动的正常开展。
(三) 志愿服务中心
院学生会志愿服务中心是从事服务事业的院学生会成员,组织和指导全院青年志愿者活动,培养我院青年学生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以及服务能力,促进我院青年学生的健康成长。
(四) 宣传中心
院学生会宣传中心通过网络利用微博、微信等媒介向社会宣传,树立良好的校园形象,负责院学生会微信公众号—旅院生活、网站平台的日常运营和维护,及时更新学院动态。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解释权归河北旅游职业学院院学生会所有。
附件2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会
主席团产生办法及选举办法
一、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第二届学生会主席团按民主集中制原则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候选人6人,差额1人。
二、经团委组织带领,由学生会上一届主席团讨论通过,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由6人组成。候选人条件如下:
(1)思想素质过硬,热爱本职工作,责任心强;担任学生干部动机端正,具备全心全意为同学服务思想;
(2)组织纪律性强,具备独立开展工作能力,具备合作与创新意识,担任学生干部期间工作出色;
(3)学习成绩须达到良好以上能正确处理学习与工作关系;
(4)担任学生干部1年以上;担任主要学生干部(学生会副部长或相当职务以上)半年以上时间;
(5)非毕业班同学。
三、河北旅游职业学院学生会、学生社团联合会符合以上条件者可自荐报名参加竞选;各系学生会可推荐两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干部参加竞选。
四、选举工作由院团委带领上一届学生会主席团领导并执行。院学生会、各系团总支学生副书记、学生会主席以及所有报名参加竞选的学生干部均具有选举人资格。
五、河北旅游职业学院第三届学生会主席团成员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出席竞选大会的选举人占选举人总数2/3以上,选举即为有效。
六、选举人毎人发一张选票,选举人开始投票。填写选票时,选举人根据候选人的情况在其赞成的候选人后面的方格后面不做标记,不赞成的候选人下方格打“x”另选候选人在后面方格填写候选人姓名,超过6人则为弃票。
七、选举人投票后,由工作人员当场清点计票。收回的有效选票多于实发选票或少于所发选票3/4时,选举无效。
八、当选的主席团成员得票数应超过有效选票的1/2;如得票数超过1/2的候选人不足6人,进行下一轮选举,当选的候选人不再参加竞选,依次类推,直至当选的主席团成员的得票数均过1/2。
九、以上结果经公示后如无异议正式产生新一届的学生会主席团。
十、若出现本办法以外情况,由大会主席团讨论裁定。
河北旅游职业学院
2022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