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河北省民族团结示范区示范单位命名及动态管理办法》规定,经各地推荐、实地考察、严格评审、省民委党组研究、网上公示等环节,省民委近日命名19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区、126个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我校喜获“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荣誉称号。
2023年,学校党委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与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民族工作的决策部署和省民委、市民局的各项工作安排,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与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紧密结合,与“双立双成”育人理念紧密结合,与各民族团结交往交流交融紧密结合,与传承各民族优秀文化紧密结合,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卓有成效开展。学校将以“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为契机,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中多做实事,巩固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质量,向更高的目标迈进。(组织人事处(统战部)供稿)